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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春节及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

来源:综合管理部时间:2021-01-11浏览: 960

公司各部门、各办事处、项目部    

为确保春节及节假日期间保安服务质量,保证客户财产安全,经公司研究决定,就相关工作部署如下:

1、公司各部门、各分公司于125日前上报《2021年春节期间值班表》,经公司总经办审核后统一下发各项目部。各分公司负责人、值班领导是各区域的第一负责人,各项目主管、队长是直接责任人,必须24小时保持移动电话畅通,严禁关机。值班人员在节假日期间,必须对各区域执勤状况认真巡查,做好记录,确保服务质量,加强节假日安全防范工作。

2、各项目部按照服务单位岗位人员配置要求,主管人员在确保安全前提下,对队员进行排班,并将责任人员、值班表、通讯方式等相关信息汇总,于125日前报公司审核备案。

3、各项目主管人员按工作内容,120日前配合甲方对消防器材、监控设施等进行一次全面例检,作好记录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书面反馈甲方处理,并报公司存档。

4、各项目主管人员须充分认识、理解节假日保安工作的特殊性,做好队员思想工作,带领队伍安心工作。同时关心员工生活,确保员工节假日工作、生活愉快、安全。公司对春节假期在岗人员,将给予奖励。

5、节假日执勤须严守纪律、着装整齐,巡逻人员须整齐佩戴用具,注意执勤及自身安全,遇有突发或危险情况,保护好自身安全,启动公司预案,并及时与值班领导及区域负责人或队长联系。

6、全体保安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管理制度,接班者未到,必须与主管人员、公司值班领导联系,不得空岗下班。严禁睡岗、酒后上岗以及酒后驾车,一经发现,每次处罚200元,对于脱岗、空岗造成的后果将追究责任人及项目主管责任。

7、各部门、分公司值班人员不在岗必须向总经理请假,队长不在岗必须向区域领导及值班领导请假。队员请假4小时由队长批准,超过4小时由值班领导及区域负责人批准。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擅自缺勤、脱岗,按旷工处置。对未经批准、未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或长期旷工人员,公司将依据《羽林卫保安员管理制度》《公司保安员奖惩制度》处理,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益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江苏羽林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1111